台灣頂客族遺產繼承風險大辨析:守護家園的法治安全
頂客族遺產風險導覽
為何許多頂客族在繼承時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?了解台灣的繼承制度與法律規範,可幫助您避免此一悲劇的發生。
真實案例:消失的繼承權與被迫變賣的老屋
台中經營工作室的陳太太,是一個典型的頂客族典例。陳太太與先生結婚三十年選擇不生育,兩人共同買下一間透天厝,原以為能在此安養天年。不料先生驟逝,陳太太在辦理繼承時驚覺,先生名下的房屋,依照法律竟須由她與先生「鮮少聯絡的兄弟姊妹」共同繼承。更令她痛心的是,多年未見的大伯與小姑,竟發出存證信函要求陳太太「變賣房產」以換取現金分配遺產。
法律真相:為什麼配偶無法取得全部遺產?
根據《民法》第 1138 條與 1144 條,當一方過世且無子女(第一順位),父母也已往生(第二順位)時,繼承權將落在「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」身上。這代表您的房子、存款、甚至車子,有一半可能要分給平常沒交集的姻親。若親戚堅持不放棄持分,配偶將面臨「被迫變賣家產」的風險。
守護家園的專業處方:頂客族應及早規劃
預立公證遺囑:強而有力的手段
台中代書推薦團隊建議採取以下三種合法布局,避免摯愛受苦。首先,預立公證遺囑是最強而有力的手段。雖然法律有「特留分」的限制,但遺囑可明確指示房產由配偶單獨繼承,可防止親戚爭議。
設立生前信託:透過財產信託規劃
接下來,設立生前信託是另一個重要的選擇。透過財產信託規劃,可避開繁雜的繼承程序,確保配偶的使用權利受到法律保障,不受外部干擾。這樣一來,可以讓您放心地享受家園的歡樂時光,同時也能確保您的遺產安排。
頂客族遺產繼承 常見問題 FAQ
Q1:房子是我跟先生共同買的,權狀登記在先生名下,難道過世後不是全歸我?
A:法律以登記人為準。若無規劃,該房產仍屬遺產,配偶需與先生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除非您能證明為信託或有其他約定,但實務上難度極高。
Q2:如果我立了遺囑要把財產全給配偶,兄弟姊妹還能要錢嗎?
A:可以。兄弟姊妹依法享有「特留分」(應繼分的 1/3)。但有遺囑的好處是,您可以決定財產分配方式,親戚僅能要求現金價值而非房產持分。
Q3:為什麼頂客族特別需要找專業的台中地政士規劃?
A:因為地產、法條與親情糾葛複雜。專業代書能從「繼承登記」、「遺產節稅」與「訴訟預防」多重維度切入,確保守護愛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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